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富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城墙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古城墙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古城墙保护规划的实施;(二)负责古城墙的安全检查、日常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三)组织古城墙的修缮、加固工作;(四)负责古城墙的宣传、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有关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五)其他与古城墙保护、管理和利用有关的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