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古城墙保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建设与古城墙景观和环境生态相协调的绿化带。城墙墙体两侧不得种植危害古城墙安全、影响古城墙景观的植物。现有植物危害古城墙安全、影响古城墙景观的,应当修剪、移植或者清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