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对古城墙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确保古城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古城墙修复部分应当与原风格相协调,并且可以识别。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古城墙修复部分制作记录档案。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