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古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和大型商业设施,不得建设污染古城墙及其周边环境的设施。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不得影响古城墙安全及其周边环境,不得破坏古城墙及其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