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与节水成效、农业水价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