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供水管网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支持和推动老旧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用水管网设施的单位,应当建立供水、用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体系,加强对供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漏损率。超出供水管网设施漏损控制国家标准的漏水损失,不得计入公共供水企业定价成本。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