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草原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应当遵守四季轮牧、按休牧期进行放牧的管理模式,按照乡(镇)、村统一规定的时间、路线转场,以草定畜,科学利用草原,遏制草原退化,实现草畜平衡,维护生态安全。

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