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产业扶持与服务第四十二条有效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支持牡丹产业技术研发,推进牡丹产业创新升级。鼓励支持牡丹生产经营主体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围绕牡丹高效种植、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