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与种植管理第十一条有效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部门指导牡丹生产经营主体升级牡丹种植管理模式,推行标准化、特色化种植,探索推广智慧化种植。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