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数字化监管平台,对供热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和数字监管。

供热企业应当逐步建设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热源、热网、换热站、用户能耗在线监测和自动调节,并与供热主管部门的数字化监管平台相连接,及时传输数据。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