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用热管理第十六条有效供热企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