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