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车辆停放与服务第四十二条有效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线上、线下管理和服务,采取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引导车辆租赁人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及时整理违规停放车辆,及时清理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