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本市健全完善油地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推动资源共享、科技合作,促进油地校产业、人才、政务服务等融合发展。

支持油田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强油气开发项目规划选址、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服务联动。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