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师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体系;在普通教师培训中增加一定比例的融合教育知识,提高普通教师的融合教育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