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公益性维权援助建设,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技术、信息等援助。

鼓励专利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等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构建多元化的专利维权援助体系。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