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采矿权人未制定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