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