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第三章 基层基础建设第二十九条有效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