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在审议表决前,应当将法规草案修改稿及其合法性说明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附立法依据对照表等参阅资料。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