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博物馆依法管理和使用的资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