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物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规范第三十条有效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十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内容和讲解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展览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