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建立完善市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鼓励和支持市政设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相融合,提高市政设施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