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住宅小区内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放需求的,按照物业、消防等相关规定并依法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安装充电设施应当符合供电、消防、人民防空等安全规定。鼓励住宅小区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利用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建设共享充电设施。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