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条有效档案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力量配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本办法所称档案馆包括本省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