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第六节 园林绿化容貌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的,须报经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依法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