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规划应当明确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街道和建筑物,以及广告设施设置的条件、地点、种类、规模、规格和有效期限等。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到期后应当及时拆除。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