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应当加强粮食节约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开展宣传动员、经验推广和文明实践等活动,增强公众粮食节约意识。

学校应当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学生养成爱惜粮食、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粮食节约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报道反粮食浪费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