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临床研究备案第十一条有效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机构(以下简称临床研究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二)有符合要求的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三)有与拟开展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相适应的资质、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能力;(四)有保障临床研究质量安全、符合伦理原则以及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五)有稳定、充足的研究经费来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