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机构(以下简称临床研究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二)有符合要求的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

(三)有与拟开展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相适应的资质、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能力;

(四)有保障临床研究质量安全、符合伦理原则以及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五)有稳定、充足的研究经费来源。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