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