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第三十八条有效建筑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