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筑工程造价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并发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