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筑工程造价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则,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