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资质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核发和管理资质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本条例规定的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