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核发和管理资质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本条例规定的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