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