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开展国际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