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九条有效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扶危济困、社区事务、支教助学、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应急救援、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服务。提倡优先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以及个人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