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保险。

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大型社会活动、境外志愿服务等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