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权益,必要时开展男女平等评估。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