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经营规模、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