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湿地保护应当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