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载客十二人以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者未按照公示的票价、航线、运行时间提供服务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