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载客十二人以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公布的票价、航线、运行时间提供运输服务;

(二)不得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旅客。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