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指标统计监测制度和评价制度,定期对专利发展情况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规范专利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共享。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