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依法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促进专利资源共享和转化运用。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健全完善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机制,拓展供需对接渠道,规范流程管理,推动专利开放许可的高效、安全实施。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