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