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机动车在跨江大桥上行驶,应当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大桥管理单位的管理,保证跨江大桥安全和车辆正常通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