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第四十五条有效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