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和材料等方面与传统村落风貌不相协调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