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促进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健全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支持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中心等基础设施。从事合成生物制造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活动,不得危害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2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